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

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欢迎您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报告

2014年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工作报告

2015/1/31 19:45:18 人评论

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工作报告 2014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战略检察”、“智慧检察”、“数字检察”三大行动计划,以执法…

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工作报告

 

2014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叁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战略检察”、“智慧检察”、“数字检察”叁大行动计划,以执法办案为抓手,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动融入大局,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任务,努力为全县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治理营造良好环境。

着力助推中心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叁改一拆”、“五水共治”、就地城镇化等重点工作,出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叁优”海盐建设和全力护航海盐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施意见,引导全院站位全局、服务发展。与县委政法委等13个部门在“五水共治”中建立行政与司法联动执法机制,检察预防主动对接“五水共治”,出台“一谈话二报告制度”,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等重要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参与实施服务公司、服务基层“暖心行动”,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落实村“第一书记”、“叁定直连·基层走亲连心”大走访,找准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和切入点。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探索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畅通电话、网站、来信、来访“四位一体”信访渠道,完善检察长接访制度,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和举报135件,办理刑事控告4件,刑事申诉3件,息诉息访5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30余次。依法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起,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结合办案,认真分析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漏洞,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份。在全市率先启动服务民生、法律监督、化解矛盾“叁个在基层”巡回检察,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设立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成长、关爱基地,推行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观护帮教,对3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16人适用公益合适成年人制度。拍摄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微电影《十六岁的花只开一次》获评亚洲微电影艺术节“金海棠”奖。

深入推进“叁项检察”。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加强对环保、金融、知识产权“三项检察”的组织领导,开通 “绿色通道”,依法办理三类案件10件21人。结合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开展“环保检察”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对首例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庭审情况进行微直播,并邀请全县污染重点监控公司负责人旁听庭审。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六部门出台《对于查处和防范金融犯罪的协调意见》,加强对金融领域犯罪活动的打击和防范力度。针对金融信贷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秩序。

二、着眼提质增效,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充分履行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各项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平安海盐”、“法治海盐”建设,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全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51人,提起公诉705人,同比基本持平,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4人。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重点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侵犯财产等影响群众安全、侵犯群众利益的犯罪活动,依法办理侵财型犯罪393人,黄赌毒犯罪144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28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的21名被告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36件,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办理了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犯罪案件8件12人、销售假药案件3件5人。依法提前介入重大、敏感刑事案件30余件,参与侦查机关重大案件讨论21次,出席现场勘查3次。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全年依法立案查处受贿案件13件13人(现职科级领导3人),行贿案件3件3人。在环保、核电、教育等部门查处窝串案12件13人;在畜牧兽医部门查处动植物检验检疫徇私舞弊犯罪案件4件5人。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健全预防机制,加强预防调查,创新预防方式。与中核集团秦山核电基地启动“清风核电360”预防项目,探索开展跨区域、点对点和“菜单式”预防,联合县纪委举办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访谈暨原创微电影《后悔无期》首映式活动。该片获全省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二等奖。结合全省检察机关“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活动,举办巡回宣讲10场,上预防教育课13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监督撤案4人,决定不批准逮捕64人,追诉漏罪漏犯11人,书面纠正违法4件。办理的吴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入选全省刑事立案监督十大优秀案例。加强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提起刑事抗诉1件,获改判。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行政执法监督申请31件,发出审判、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建议15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3件,经再审调解改变原判决1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监督,发出纠正刑期检察建议6份,得到采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得到加强。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专项检察,对2名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服刑人员依法建议收监执行。依法对8名在押犯罪嫌疑人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全部被采纳。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年内,驻所检察室获评“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叁、强化教育管理,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质

坚持把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放到与执法办案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全面提高执法司法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叁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对政法、检察工作的重要批示,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开展六个专项集中整治,启动“学清立改停”,清理历年来机制制度124项。以“坚定理想信念、严明党的纪律、公正为民执法”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为载体,深化党史国史检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设“道德讲堂”、“海盐大讲堂·检察官讲堂”,组织新任检察官宣誓,评选首届“出彩检察官(工作者)”,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职业良知教育,增强秉公执法的定力。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出台《影响机关效能和司法公信力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促进检察人员作风改进和工作效能提升。开展“纠四风、正检风、促廉洁”的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选编《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周报》,印发《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增强干警廉洁从检意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从紧抓作风建设,坚持从上下班纪律、值班制度、着装规范等“小微”制度入手开展检务督查。严格经费管理,强化公务车辆管理,统一安装骋笔厂定位仪,张贴标识亮明身份。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对于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专业化水平。组织开展以“练技能,强素质,促规范”为主题的岗位练兵活动,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开展模拟庭审大赛,提高干警庭审应变等综合能力。依托检校共建,促进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全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理论调研文章20余篇,4项成果获省级以上表彰,1项课题获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立项。

四、坚持科学发展,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认真贯彻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全面提升执法保障水平。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树立创新意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推进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的良性互动。根据中央对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指示精神,以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为方向,以大部制改革、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等为重点,加强课题研究,探索检察机制体制性改革。沉荡检察室积极履行化解社会矛盾、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基层行政执法司法活动法律监督叁项职能,创新工作方法,获评全省首届示范基层检察室。

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坚持以规范执法促进公正执法,全面实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先后出台《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于侦查监督部门调查核实侦查违法行为的实施办法》、《民事检察与民事审判、民事执行监督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联合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出台《保障和规范律师会见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实施意见》,切实保障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加强对侦查措施的研究,探索犯罪嫌疑人非羁押状态下的办案模式,以法治思维引领职务犯罪侦查。

大力实施科技强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科技强检十二五规划,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完成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程,并顺利通过国家保密测评。加强信息化应用,实现侦查、公诉案件网上流转,启动“高清云储存”建设,职务犯罪案件全面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开展电子取证23件。强化网络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办公大楼安防监控、报警网络系统建设,确保大楼安全。

五、加强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执法办案质量

坚持接受外部监督与强化内部制约并重,努力探索媒体融合态势下的检务公开新途径,全面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坚持重大事项、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办理向县委报告,争取党委坚强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小组视察检察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工作情况,并认真研究落实审议意见。坚持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根据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向人大代表专题通报我院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工作情况。在年内开展的社会满意度调查中,满意率为99.6%。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规范自身执法,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首次全员全程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平台,实现执法办案节点监控、法律文书和涉案财物统一监管、律师统一接待,确保每项司法活动都严格依法进行。规范案件管理中心文明用语,实行案件管理中心首问责任制,开展办案安全和案件质量评查,落实办案安全分析制度和办案安全监督员制度。在全省率先试行人民监督员异地交叉监督,全年监督撤案2件。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积极推行“阳光检察”,探索建立“盐检风尚”全媒体品牌,完善检察门户网站,启用“律师网上预约”、“案件信息实时查询”和“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叁大平台。编发《海盐检察》、海盐检务微信和海盐检察手机报和微博,赠阅《检察日报》,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和改进新媒体时代的检察宣传工作,加强网上网下互动,开展刑事、民生典型案例巡展,结合举报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宣传法制,增强公民法治意识。

各位代表,2014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上级院正确领导、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全体检察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全县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与新期待还有一定距离;二是检察队伍的人员结构和整体素能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叁是执法理念、执法程序、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改进。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司法改革的重要之年,检察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叁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司法改革主体责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动适应新常态,有效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平安海盐”、“法治海盐”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增强能动意识,在服务改革发展上有新作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切实增强对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的预见性和判断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司法应对。正确处理好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的关系、法治与改革的关系、程序公正与司法效率的关系;正确区分改革失误与失职渎职的界限,全面落实服务保障措施。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推动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叁优”海盐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是坚持惩防并举,在反腐倡廉建设上有新成效。认真贯彻中央反腐败工作新要求,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正确处理法律关系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关系,坚持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追求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最大化。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深化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强化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成立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会,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叁是依法履行职责,在维护社会和谐上有新举措。坚决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突出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推行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坚持把化解矛盾贯彻于执法办案始终,健全检调对接,加强刑事和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检察建议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社会治理作用,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矛盾化解靠法的法治环境。

四是强化自身建设,在公正廉洁执法上有新提升。主动接受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强化刚性约束。注重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执法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积极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两个法治”精神,倾力打造以法治精神为主要内涵的讲忠诚、有担当的检察队伍。加强机关党建,落实“两个责任”,建立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加强检察基础理论和检察实务研究,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能。

五是推进科技强检,在基层基础建设上有新进展。坚持以科技强检为手段,加强装备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服务检察工作中的支撑作用,围绕执法办案,全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和网络安全建设。认真做好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强化技术证据审查。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实现信息数据交换、共享。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检察侦查用房、技术用房建设。

六是遵循司法规律,在落实司法改革上有新探索。加快推进规范检察权行使、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检察官与律师关系等改革,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配套制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确保侦查程序和公诉程序的办案标准符合审判程序的法定定案标准。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深化案件信息公开,着力完善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等四大平台运行,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在县委、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海盐检察工作新局面,为谱写“叁优”海盐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