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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工作报告

2012/2/29 17:03:42 人评论

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县十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

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十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叁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叁项重点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连续四年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叁等功并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2011年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党总支被县委授予“潮源先锋”荣誉称号。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

服务发展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围绕县“十一五”发展战略,先后出台《对于保障和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意见》、《对于加强法律监督,保障扩权强县工作顺利进行的意见》、《开展服务公司发展活动的意见》。建立领导班子联系镇区、行政村、重点公司制度,深入基层、公司调研,主动服务“两分两换”、“两新”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同步跟踪监督,努力服务核电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行,为“中国·核电城”建设保驾护航。

优化发展环境。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先后办理了李永志破坏电力设备案、尚国刚生产、销售伪劣产物案、尹凤娟合同诈骗案等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2010年办理了郑旭恩等5人销售159万余件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有力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等八部委的联合表彰。

保障经济运行。坚决打击盗窃、诈骗公司财产和侵占、挪用公司资金等犯罪,依法从快办理涉企侵财型重大案件,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执行涉税犯罪立案新标准,依法监督侦查机关撤销对部分公司涉嫌逃税罪的刑事立案。积极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发出民事督促起诉书13份,成功帮助追缴2亿多元土地出让金,确保了国有资产管理安全。

    打击刑事犯罪。充分履行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职能,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658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569人,不批准逮捕89人;受理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3362人,提起公诉3233人。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从快办理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85件,黄赌毒案件292件。2009年办理了省、市督办的以徐小平为首、涉案人员达14人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切实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

参与综合治理。积极参与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工程,成立院世博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对监外执行人员检查、管理叁色预警制度》。认真开展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成功调处5起民事申诉疑难案件。建立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完善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处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15件(次),接受群众举报、申诉330件(次)。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结合办案,联合县法院发出跨省检察司法建议,引起了媒体的高度关注和当地社会的强烈反响。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智障女性等弱势群体案件时有发生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保护和防范的建议。2009年,公诉科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2011年,控告申诉科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二)治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反腐败工作格局,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促进惩防体系建设。

认真查办职务犯罪。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3件8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4件62人,渎职侵权案件19件23人,科级以上干部32人;查处的窝串案占立案总数的76%。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00万余元。典型案件主要有:核工业第二四建设公司秦山核电工程项目部原副经理周新勇(副处级)等7人受贿窝案、县档案局原局长张福祥受贿案、西塘桥镇自来水供应站原站长刘勤生特大受贿案、县劳动就业管理处失业保险股工作人员徐均特大贪污案。2010年查处的乡镇水站系列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叁个效果”有机统一优秀案例和反贪办案效果好案件。

严肃查处渎职犯罪。积极贯彻中央《对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重点打击发生在基层、重点民生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先后在土地、食品安全、城建拆迁等领域查办7起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查办的平湖市独山港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华仿其等3人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5030万余元损失特大案件,入选201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精品案件。

注重预防职务犯罪。认真落实《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和县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先后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与核电、金融、交通、建设等部门和重点公司建立预防工作协调机制。“阳光工程”、“叁个千亿”重点工程共同预防机制的做法得到了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全面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向社会提供个人或单位行贿犯罪记录查询600余次。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会同县纪委、公安局在看守所设立法纪教育基地、在沉荡检察室设立基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点,联合举办全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成果展,开通海盐县职务犯罪预防网,组织参观“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巡展,多方位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办案,组织开展典型案件剖析、个案分析、廉政座谈等活动,帮助案发部门落实整改。针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先后提出《对于加强全县预防农村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对于加强对中层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的意见》等,得到县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叁)加强诉讼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切实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侦查和刑事审判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6件,监督撤案20件;追诉漏罪漏犯21件(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份,对葛勤华等3人系列抢劫杀人案、公安部督办的吴中华非法经营案、陈国等30余人的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提前介入,引导公安侦查取证,确保案件质量。依法提起抗诉4件,改判3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驻所检察,完成看守所监控系统与驻所检察室监控联网。积极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等专项行动以及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社区矫正和日常监管活动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03件,纠正监外执行脱管、漏管19人,提出收监建议并被采纳10人次积极探索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驻看守所检察室连续二次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0件,经审查后,提请市检察院抗诉36件,建议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8件,法院再审后直接改判或以调解方式改变原审判决14件。以法明理,对判决裁定无明显不当、申诉理由不成立的案件,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共同维护司法权威。

(四)注重工作机制创新,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以思路创新推动机制创新,促进规范执法。

 深化叁项重点工作。先后出台《对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叁项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深化叁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注重在检察环节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对因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矛盾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和交通肇事案件,探索开展检调对接、刑事和解工作,对9起交通肇事案件和3起故意伤害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对6名刑事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依托海盐法律监督信息平台,与全县17个行政执法、行政审批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虚拟社会管理,出台网络舆情引导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积极应对涉检网络舆情。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化解社会矛盾预警处置机制,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建设,制定侦查权力、审查批捕权力运行节点化监管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权力运行的关键节点和监管、保障措施,杜绝违法违规办案。

    推进法律监督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在人大的支持下,与人大法工委等六部门出台《海盐县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濒迟;对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驳迟;实施方案》。在全市率先开展刑事拘留监督试点工作,会同县公安局出台《对于开展刑事拘留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确保了监督案件质量。会同县法院出台《对于在刑事诉讼中推行量刑建议制度的实施意见》,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5%以上,增强了量刑的公正性和均衡性

加强检察执法能力建设。出台《对于加强新招录公务员培养管理的规定》、《青年干警、女干警成长双工程实施意见》,探索年轻检察人员培养“导师制”,加强对年轻检察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制定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和议事程序,出台相关业务建设制度;重视检察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和全国法律职业资格统一考试,10人获得全国法律职业资格,检察人员本科以上学历占90%,其中硕士研究生9人;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岗位技能竞赛,9人入选省、市级侦查、公诉、理论调研等人才库。

    (五)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着力加强改进检察工作

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自身建设,切实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政治保证。我院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坚持党的领导、接受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统一,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工作事项以及重大案件办理,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争取县委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根本保障。出台《对于加强和规范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对于完善检察工作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情况、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情况、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等,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深化检务公开,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法庭案件审理、定向视察法律监督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进一步改进检察工作。

加强内外部监督。认真落实政协委员对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提案,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自觉接受公安、法院职能性制约,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认真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改革。加强规范执法教育,强化办案流程管理。坚持纪检监察介入侦查,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实施家庭助廉工程、自侦案件回访和“一案叁卡”、“叁书两报告”制度。定期开展检务督察,努力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2009年,被命名为省级廉政文化六进(进家庭)示范点。2011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先进集体。

(六)加强检察自身建设,着力夯实科学发展基础

以深入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为载体,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和基础建设,为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院党组重视自身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和决策机制,对于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及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坚持党建带队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在强化职能、服务大局中切实有效地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班子凝聚力、向心力和执行力不断增强。党总支获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党组织称号,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被评为全县十佳。

    创建学习型机关。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做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开设检察官论坛,邀请县领导、专家学者等来院授课;建立检察官书架制度,开通中国知网,搭建知识更新平台;重视理论调研工作,成立检察学会,编发《海盐检察》刊物18期,在《人民检察》等国家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理论文章40余篇,获奖8篇,承担省级课题11个。2个家庭分别被评为省学习型家庭、市十佳学习型家庭,2人被评为市级学习型干部,党总支获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按照上级部署,先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崇尚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结合建党90周年,邀请专家讲授检察史、地方党史,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书写红色感言,激励全体检察人员传承优良传统,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结合人民检察制度创建80周年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纪念活动,组织检察人员集体宣誓,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加强检务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及省、市、县委相关实施意见精神和《浙江省检察机关加强和规范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与积极支持下,职级配备、机构设置、公用经费、检察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派驻沉荡检察室顺利挂牌运行,从优待检各项措施得到落实。按照标准,改建、扩建侦查办案用房,配备完善监控系统,建立完善检察机关叁级专线网络、搭建网上办案平台、开通机要通道、创建检察门户网站,不断增加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我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断增强,检察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五年;是法律监督机制制度不断完善,检察事业持续发展的五年;是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检察形象全面提升的五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也是全体检察人员奋发图强、努力工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海盐检察工作、检察事业发展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全县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五年来的实践使我们深刻体会到,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就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就必须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就必须正确处理、把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检察自身科学发展的关系,实现同步走在前列;就必须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最大限度地实现叁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就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党建促队伍、抓业务,为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充分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存在着薄弱环节和主要不足:一是新形势下的法律监督工作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能完全相适应;二是检察执法能力与法律监督的要求还不能完全相适应;叁是检察环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探索与社会现实需求还不能完全相适应。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实现县十叁次党代会目标任务的开局之年,做好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叁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十二五”发展五大战略和“一城叁地”总要求,坚持“六观”和“六个有机统一”,以提升“叁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为抓手,以创新创优为动力,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统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海盐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社会管理方式主线,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对检察执法的新要求,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切实提高对经济平稳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司法保障水平认真开展“服务公司、服务基层”专项活动,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着力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是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注重执法办案“叁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研究落实检察环节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和方法,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叁是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反腐败工作格局,认真查办发生在党政机关、基层组织和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危害食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危害民生民利的渎职侵权犯罪和司法腐败案件。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探索新机制,创新新方法,不断提升预防工作专业化、社会化水平,促进廉政文化和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四是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认真贯彻省人大《决定》,以《海盐县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濒迟;对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驳迟;实施方案》为抓手,加强工作协调,落实监督机制制度,增强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落实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基层法律监督机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五是更加注重和改善民生。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加大涉检信访工作力度,建立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依法妥善解决群众诉求。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深化“阳光检务”,加强涉农检察,把“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的理念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

六是更加注重检察基础建设。深化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求,加强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努力提升信息技术服务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规范内设机构设置。加强检务保障和职业保障建设,积极争取落实从优待检各项措施。按照“基层在先”要求,深化职能内涵,延伸法律触角,把基层检察室作为维稳的重要环节,构建起服务、维稳、监督、预防一线平台。认真做好检察技术侦查大楼迁建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年内启动。

七是更加注重检察队伍建设。加强新一届班子建设,努力把班子建设成为总揽全局、决策科学、清风正气、奋发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干警坚定政治立场,强化群众意识,确保公正廉洁,认真部署“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教育检察人员全面把握政法干警核心价值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研究部署发展和繁荣海盐检察文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内外部监督,落实检务督察,建立有错无为问责制;加强专业人才梯队培养,重视青年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党建带队建,有效发挥“叁个作用”,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加强检察理论研究,重视机制建设和制度创新,以创新创优为动力,组织开展“找差距、谋发展、攀新高”系列活动,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

各位代表过去,我们倍感自豪;展望未来,我们激情满怀。2012年检察事业的发展又站在一个新起点上,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振奋精神,奋力前行,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附件:有关用语说明

民事督促起诉(笔2):指检察机关为保护国有资产和社会公共利益,建议、督促有关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国有单位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司法救济,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安全。

叁色预警(笔3):指我院根据监所科登记的监外执行人员名单及县司法局反馈的社区矫正情况,对县内所有监外执行人员进行分类监控,按隐患程度大小,分别列入“红色预警”、“橙色预警”、“蓝色预警”名单。

叁个效果(P3):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笔4):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管理和对外提供查询的一项制度

社区矫正(笔5):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检察建议(笔5):检察机关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检调对接(笔5):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以实现当事人合法诉求、修复受损社会关系为宗旨,在确保宪法和法律权威的前提下,主动延伸职能,以求在检察环节及职能触角延伸环节运用和解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机制

事和解(笔5):指轻微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原则,就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精神抚慰等民事责任事项达成和解,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要求或者建议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宽处理,经司法机关审查认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宽处理的司法活动。

量刑建议(笔6):指检察机关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判处被告人一定刑罚的建议。

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笔7):按照高检院出台的《对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要求,省级以下(不含省级)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

一案叁卡(P7:指检察机关每办理一案,都要向当事人发放“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和“回访监督卡”。

叁书两报告(笔7):“叁书”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成员责任分解书》、《牵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函告书》、《落实责任建议书》;“两报告”指党组成员、各牵头部门年中、年底分别向院党组书面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六观(笔10):2011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十叁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曹建明检察长提出须进一步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核心价值观;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六个有机统一(笔10):2011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十叁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曹建明检察长提出要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的有机统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有机统一;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继承、创新、发展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