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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工作报告

2011/1/31 17:01:40 人评论

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工作报告 2011年1月 日在海盐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检察长 李 越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0年检察工作的回顾 …

 

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工作报告


一、2010年检察工作的回顾

    

2010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县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叁项重点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海盐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贡献。在全省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被上级检察院推荐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紧紧围绕县委“抓基层、强基础,抓投入、调结构,抓统筹、推转型,抓民生、促和谐”的工作要求,把贯彻县委“优化服务年”活动部署,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服务全县大局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服务公司改革发展。坚决打击盗窃、诈骗公司财产和侵占、挪用公司资金等犯罪,依法从快批捕多起涉及公司财物被骗的重大案件,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大对涉及公司的民事生效裁判和民事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执行涉税犯罪立案新标准,依法监督侦查机关撤销部分涉嫌逃税罪案件。完善领导班子联系和调研乡镇(街道)、重点公司制度,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

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积极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把好市场廉政准入关。积极关注“两分两换”、“两新”工程建设,加强对城乡一体化建设、城市开发、经济开发区、港区建设中各类政府投资项目运作的监督,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顺利进行和国家资金安全运行。高度关注“中国核电城”建设,积极开展同步跟踪监督,为海盐·中国核电城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廉政保障。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依法打击金融诈骗、逃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侵犯知识产权、制假贩假等犯罪活动,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税收征管等犯罪嫌疑人25人,提起公诉31人;成功办理涉案金额达600万元的尚某生产、销售伪劣产物案,为公司挽回巨额经济损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与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出台《对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收益管理监督的若干意见》,将民事督促工作深入到土地出让合同履行全过程。

二、坚持公正执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积极参与“世博”安保工作,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批准逮捕和起诉职能,坚决严惩危害社会稳定发展的犯罪活动,重点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侵犯财产等影响群众安全、侵犯群众利益的犯罪活动,坚持依法快捕快诉,保持打击锋芒。一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48件530人,批准逮捕345件520人,件数分别同比增长6.10%、6.8%;受理移送起诉案件374件646人,提起公诉381件649人,件数分别同比增长0.27%、16.51%。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已审结的均作出有罪判决。全年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案件准确率均为100%。

全力参与“世博”安保。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多措并举护航“平安世博”。建立“涉博”案件办理机制,公正、高效办理两起“涉博”刑事案件。启动“世博”信访工作机制,结合“涉检信访攻坚年”活动,认真做好涉检信访排摸和风险评估工作,健全风险预警和矛盾化解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制止一起欲在上海世博会期间进沪无理上访的事件。建立健全监外执行人员检查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对监外执行人员动态的大排查和社区矫正专项检查工作。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涉检网络舆情引导制度,强化对涉博、涉检问题的监控,增强应对处置的能力。今年,我院被评为县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先进单位。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注重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过程,慎重办理热点、敏感案件,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如我院在办理曾引发村民多次到市、县有关部门集体信访的原秦山镇张某某故意伤害一案时,坚持公正执法,依法批准逮捕了张某某和另一名群众反映强烈、有寻衅滋事行为的被害人赵某某。积极实施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检调对接机制,注意做好息诉工作,使有关当事人化解积怨,真诚服判,成功调处一起省国土资源厅督办的信访案件、民行申诉难案。在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同时,积极做好当事人家属安抚教育工作,防止事态扩大。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和法律具体规定,对4起轻微刑事案件进行刑事和解,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积极发挥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机制作用,深入基层开展涉农涉检上访巡访、排查、信访积案化解和源头防治工作,调研农村治安状况和检察工作切实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求。认真做好群众接待工作,我院控告申诉检察科(举报中心)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创新检察建议模式,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智障女性等弱势群体案件时有发生的情况,提出加强保护和防范的建议。深化办案效果,在办理尹某等人合同诈骗案中,针对中国工商银行东莞某支行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同县人民法院首次发出跨省检察司法联合建议,引起媒体高度关注和当地强烈社会反响。

叁、坚持反腐倡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认真贯彻党中央对于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促进惩防体系建设。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全年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5件20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已审结的案件,县人民法院一审均作出有罪判决。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件16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4人。所查办的案件中,1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9件12人;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4件4人。立案查办了秦山第叁核电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兼驻京办事处主任(正处级)赵性阳贪污案。在查办发生在相关镇自来水站的受贿窝案、串案过程中,会同县纪委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敦促有关人员投案自首,最终6名原水站站长和1名行贿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原西塘桥镇自来水站站长刘勤生受贿案数额达84.36万元,最大单笔受贿25万元。该系列案件的查办保障了我县水务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列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办案效果好案件”。

坚决查办渎职犯罪。重点打击发生在基层、重点民生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渎职犯罪案件。切实保障土地保护基本国策的实施,在土地管理领域查办了一起滥用职权案。严肃查办徇私舞弊、妨害司法的渎职犯罪,立案查处了一起保安人员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年内,我院反渎职侵权局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积极开展《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颁布叁周年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召开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和县检察、监察、审计、发改联席会议等,促进完善全县性预防工作网络。会同县纪委联合举办全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成果展,获得广泛好评全县2000余名干部群众参观展览积极提出检察建议,推动行业预防。与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县体育局)等单位新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协作机制,进一步促进社会化预防。我院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行的“阳光工程”、“叁个千亿”重点工程共同预防机制等做法得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四、坚持强化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对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诉讼监督职责,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重点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退查不查等情况进行监督,全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件,追诉漏罪漏犯4件,退回补充侦查5件,监督撤案11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全年提前介入、参与重大案件讨论80件163人,出席现场勘查4起。在嘉兴市率先开展刑事拘留监督工作,会同县公安局出台《对于开展刑事拘留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做好刑事抗诉工作,对桐乡市人民法院办理的适用法律不当、诉讼程序违法的肖某盗窃一案,依法向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最终该案获得改判。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一年来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0件,立案审查8件,共提请抗诉和建议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16件,法院再审后以调解方式改变原审判决结果或直接改判3件。同时,注意耐心细致地做好法律解释和宣传工作,努力使当事人息诉服判。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监督。采取联合检查、巡查抽查、走访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等执法环节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防止监外执行脱管、漏管等情况发生。年内,我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加强法律监督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召开全县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完善行政执法信息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将信息共享范围由原来6个部门扩大至17个部门,推动法律监督信息平台建设,促进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活动规范,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意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教育和管理,把失足未成年人、监外执行对象和社会弱势群体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管理、服务对象。制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逮捕必要性评估制度》,年内对一涉嫌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经综合评估后作出构罪不捕决定。继续实施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为1名法定代理人因故缺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聘请人民监督员作为“代理家长”参与刑事诉讼。

五、坚持规范履职,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将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规范检察权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进一步强化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认真执行本院的《与人大、人大代表加强联系制度》,通过邀请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来院视察工作、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与建议,对执法办案进行全程、动态监督,保障和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年内,开展了接受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逐条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作出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专题报告。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答复政协委员对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提案。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首次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共建单位代表深入了解检察工作、队伍建设和执法办案情况。通过编发刊物、举办图片展、制作专题电视节目等途径,不断加大检察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关注,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办案流程管理,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对于职务犯罪案件立案、逮捕报备的规定。院纪检组坚持介入重大案件办理、回访案件当事人等行之有效的举措,对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实行讯问(询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审录分离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真组织案件评查工作,定期开展检务督察,促进提高办案质量。组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建设“回头看”活动,检查、督促防控措施的落实。针对权力运行重点环节,制定《对于侦查权力运行节点化监管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侦查权力运行的关键节点、监管措施、保障措施,坚决防止违法违规办案。

六、坚持狠抓管理,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基础

注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努力打造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今年,我院被评为浙江省和嘉兴市“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全县“十佳”学习型党组织,有20多名干警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其中3名干警分别获评“全省优秀女检察官”和嘉兴市“十佳检察官”、“十佳检察工作者”。

扎实开展专项教育活动。根据高检院要求,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和“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基本要求,培育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树立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的执法观念,促进检察队伍建设。

着力抓好作风纪律建设。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对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部署,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领导干部、中层干部“一岗双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检察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并落实、一起检查。重视机关效能建设,开展严禁检察人员酒后驾车等专项检查,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依托检察论坛等载体,邀请县领导、专家学者等来院讲课,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派员挂职锻炼、参加专题培训和业务进修等途径,积极搭建学习交流、展示风采的平台。开展全员性、多层次的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年轻干警参加全国司法资格统一考试,鼓励和引导检察人员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注重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推进文化育检的深入。

重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重视办案区建设,按照高检院制定的标准,改建、扩建侦查办案用房,配备完善实时监控设备。二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根据检察机关叁级专线网络建设及网上办案的要求,对机房进行改造,加强内外网建设。适应实施职务犯罪案件批捕权上提一级重大改革的新形势,搭建方便快捷的网上办案平台,进一步提高检务保障水平。叁是根据《浙江省检察机关加强和规范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启动基层检察室建设,现沉荡检察室已获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检察院审批,进入运作筹备阶段。四是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院技术侦查用房迁建项目已初步列入《海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是全体检察人员共同努力与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和谐稳定、富民强县的大局。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法律监督的力度、实效离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法律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检察人员的执法能力与新时期执法办案要求不相适应,队伍整体专业素质还有待提高;叁是查处职务犯罪案件难度大,而办案的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查处案件,尤其是渎职侵权案件还需得到进一步的理解和支持。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1年检察工作目标及任务

 

各位代表,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2011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二五”发展“大力实施与沪杭甬同城、滨海开发、城乡统筹、生态立县、创新驱动”五大战略,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核心,以深化“叁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提升“叁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为抓手,以加强自身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主动服务和保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海盐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服务全县“十二五”规划实施,保障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紧紧围绕全县“十二五”规划的要求,认真贯彻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服务“十二五”规划的工作措施,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突出执法办案和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在执法办案中更加注重服务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更加关注和保障民生,制定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的措施,进一步优化检察环节法律服务,为全县“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深化叁项重点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突出机制建设,落实检察环节深入推进叁项重点工作的措施,强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制度保障。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推进附条件不起诉,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污点消除制度,实施针对失足青少年帮教的“青春导航”工程,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通过帮教、考察,对其依法从宽处理。积极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督管理。稳妥推进刑事和解、量刑建议等改革,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充分利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消除不稳定因素。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积极发挥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叁、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根据县委对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两新”工程、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部署要求,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住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两新”工程、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参与工程建设、土地管理、金融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查办案件,加强犯罪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警示教育和预防调查、宣传、咨询等工作,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四、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认真学习领会《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对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的重要意义,更加自觉接受县委领导和人大监督,通过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对于贯彻落实《决定》重要途径,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注意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沟通,共同研究制定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工作方案,确保贯彻《决定》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和自身监督制约,进一步明确贯彻落实《决定》的总体思路和具体举措,细化内部责任分工,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要突出监督重点问题,加大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的监督力度,着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针对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为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供长效保障。

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巩固和深化“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积极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健全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预警制度,完善检务督察配套制度。严格执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等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抓好检察理论调研,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面对“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检察机关责任重大,检察工作任重道远。2011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海盐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