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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工作报告

2021/3/24 17:22:33 人评论

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工作报告 2020年工作回顾2020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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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叁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成效,为“十叁五”规划高质量收官提供法治保障,6项工作经验和创新成果在全国推广,7项做法在全省检察系统会议上作经验介绍,获得省级以上表彰24项,获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张军检察长、省检察院贾宇检察长批示肯定7次。在全市检察业务大比拼中连续四个季度夺冠,年度考核位列全市基层检察院第一、全省基层检察院前五。

一、主动融入中心大局,在助力发展中彰显检察忠诚

聚焦发展和平安两件大事,找准检察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物。

坚持打好护航发展“组合拳”。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两大创建”“十大行动”等深入公司、群众、基层,开展常态化检察服务保障。联合公安、法院向全县推送《疫情应对法律指南“十问十答”》,提前介入嘉兴市首例妨害疫情防控案,高效办理嘉兴市涉案金额最大的韩某霞利用防疫物资诈骗案。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履行主任单位职责,协调销号难点问题35项。主动融入长叁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与浙沪两地八家基层检察院建立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联合构建浙江-上海湾区公益保护防线,被写入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白皮书。

坚持跑出服务公司“加速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1件99人,起诉民营公司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4件4人。联合县工商联开展“检商助力、护航民企”系列活动,在复工复产关键期,出台《“防疫护企”工作实施意见》,为全县公司编发电子《风险防控法律服务手册》,选派8名骨干担任驻企指导员,1人任专班临时党支部书记,助力460余家公司返岗复工,实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战赢”。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打击力度,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2件19人,涉案金额5200余万元,办结的一起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十大精品案例。创新保护模式,成立了全国首个集成智能家居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实践基地。

坚持打赢扫黑除恶“决胜战”。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件22人,均已提起公诉并判决生效,监督立案3人,对公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情况开展检察监督65人次。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督促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陆某峰等10名罪犯,主动退出赃款赃物。强化“黑财清底”,引导公安机关查封、追缴涉黑涉恶房产3套、大量贵重玉器古玩等。全面落实“审查留痕”制度,对已办结的黑恶犯罪案件进行“回头看”,发现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26条,均已移送相关部门。

二、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在推进治理中永葆检察初心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积极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用法治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全面推进“平安海盐”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8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736人,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0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38件50人,“黄赌毒”犯罪37件115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深入开展“反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笔2笔平台非法集资、“套路贷”等涉网涉众犯罪22件135人,涉案金额达11.64亿元,审慎办理“善林金融”“中佳易购”、涉案金额达1200余万元的跨境电信诈骗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始终坚持反腐高压态势,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件13人,对涉案金额高达4500余万元的桐乡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沉某潮等5人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依法提起公诉。

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践行矛盾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整体入驻县矛调中心,依法处理、息诉息访各类信访200余件次,化解率100%。依托智慧检务平台,向律师、诉讼代理人等“一键推送”案件信息3600余条。切实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件4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23名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9份,向上级报送信息180余条,被中办、最高检、省委办等部门关注和录用,推动相关行业部门整改提升、建章立制。助力村社组织换届选举,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执行专项检察,对全县2464名候选人进行资格联审,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开展。  

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5人,起诉10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容不纵容,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7人。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妇联、县教育局等11个部门共建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共同开展“最美守护”等专项活动,合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加大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相关做法在全省未检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创新普法方式,防范校园欺凌,用真实案例改编法治网课4部,为全县中小学师生、家长送去“空中法治课”,2部分别获省级精品和二等奖,1部登上“学习强国”、正义网等平台,在线观看量累计达10万余次。

叁、深耕厚植主责主业,在精准监督中展现检察担当

聚焦法律监督宪法定位,以贯彻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为重点,依托“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开展融合式监督,助推高水平法治海盐建设。

持续优化刑事检察。切实发挥检察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庭审主体作用,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6件,监督立案26件、撤案8件,追捕追诉17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发出侦查、审判和执行类检察建议18份,准确率、采纳率均为100%。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决定不批准逮捕59人,不起诉97人;对不需要羁押的,建议变更为取保候审14人。深化诉源治理,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3.9%,为全市基层检察院最优。借助“微检务”、浙检础笔笔等平台开展远程视频讯问、询问841人次,为疫情期间防疫办案两不误提供技术支撑。履行监管场所检察监督职责,确保疫情期间看守所安全稳定,相关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着力加强民事检察。深入12345政务热线和法律服务机构等开展“问计大走访”,掌握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民生问题,扩大监督线索案源供给,受理、办结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50件,数量较往年大幅上升。强化区域联动,依托省市县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机制,对全市范围内37起案件提请抗诉或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已全部改判。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以公、检、法联合查处的“假律师”案件为镜,规范律师执业资格审查,堵塞司法程序漏洞。一起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一起审判程序监督案件分别获评全省十大精品和优秀案例。

扎实推进行政检察。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重点,联合法院、司法局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成立驻县矛调中心专门办公室,“一站式”化解诉前、诉中、复议等各阶段行政争议52件,化解数量位居全市首位。以非诉执行监督为抓手,与司法局开展行政处罚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办理执行监督案件55件。针对被执行人名下多个银行账户“频出频进”逃避执行情况,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执行义务,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

不断拓展公益诉讼。依托“网格+”激活检察监督神经末梢,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危害食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线索启动公益诉讼监督,受理公益诉讼线索5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1件,其中重特大案件占51%,居全省基层检察院首位。围绕“守护美丽河湖”、大气污染治理等生态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督促规范医疗废水排放10余万立方米、清理厂区污染物堆放1800余吨、责令整改散装食品经营39户。“山·海·湖”公益诉讼实践基地获评全省首批创新实践基地,开展的全市首例技术支持公益诉讼检察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技术精品案例。

全力提优监督质效。全国首创“案件码”系统,借助叁色二维码对刑事案件进行源头管控、精密智控,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同比分别下降67.4%和75%,平均办案时间同比缩短19天,实现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双提升”。“案件码”入围全国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和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九大创新项目。推动刑事案件单轨制一体化协同,在线移送案件918件,流转卷宗3632册。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办理阻碍律师诉讼权利监督案件16件,为律师提供在线阅卷422次。以全国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试点为契机,办理了全国首批全省首例公开听证互联网直播案件,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推动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在固本培元中打造过硬队伍

坚持政治立检、素质兴检,对标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锻造德才兼备的检察队伍。

矢志不移筑牢思想政治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红船云”等各类平台载体,掀起学习热潮,努力做到学用贯通、知行合一。以“五四”青年节、“八一”建军节为契机,邀请援鄂医疗先锋、军转干部等代表上党课弘扬正气。开展青年沙龙、青春读书会等“致青年”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干事创新热情,永葆司法为民初心。

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认真贯彻上级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5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年度四大重点任务,组织开展以“八个一”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以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严格落实“叁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提前完成“推进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等39项工作目标。年内开展日常巡查24次,正风肃纪专项检查12次,发出正风肃纪检查通报4期,督促干警修身自律、怀德自重、清廉自守。

科学系统谋划检察人才建设。组织参加检察系统专题讲座、浙检大讲堂等业务培训16次,利用“中检网”“检答网”加强自学,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结合办案实践,摄制检察微课3部,其中2部分别被评为全省精品和优秀。实施“一对一”人才培育工程,4人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2篇实务研究成果入选《中国检察官》知名期刊,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百名检察教官”、全省办案能手等一批先进典型。选派8名骨干参加县委举办的政法系统年轻干部培训班,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

持之以恒加强内外监督制约。坚持检务督察与纪检监察双轮驱动,组织开展案件评查4次128件,推进瑕疵整改29条,代表检察机关在全市政法系统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推进会上介绍经验。主动接受“两官评议”,提升检察官履职能力。加强与代表委员的定向分层联系工作,主动走访代表委员,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89人次。制作代表委员联络专刊,定期通报海盐检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架起沟通监督桥梁。深化检务公开,全年推送检察微博1300余条,检务微信112期,在新华社、法治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发表稿件52篇,浙江日报等省级媒体发表21篇,信息、宣传工作位列全省基层检察院第一,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信息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检察院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这里,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与不足:一是在服务大局上,立足检察职能助力还不够精准,保障力度、服务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距离;二是在司法办案上,“四大检察”全面发展还不够协调充分,监督不畅、信息壁垒的问题依然存在;叁是在队伍建设上,团队核心战斗力还不够强大,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乏。对此,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强化服务、深化监督、优化队伍。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叁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海盐蝶变跃升、跨越发展,打造“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的海盐样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的站位融入“两个大局”,全面履职护航发展。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夯实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自觉性坚定性。聚焦服务“六稳”“六保”新要求,自觉把检察职能行使与长叁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海盐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紧紧围绕县委“十大跃升战”“两大攻坚行动”,以集成智能家居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为切入点,探索构建府检联动、上下协同的地方特色经济保护新模式。聚焦“平安海盐”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准确把握刑事犯罪结构新变化,推动办案效能转型升级。

二是以更实的举措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县委《分工方案》,以民法典全面实施为契机,加强“四大检察”创新融合监督。通过开展一体协同的生态环境检察、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专项工作,高水平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激发“1+1+1+1&驳迟;4”的法律监督效能,更加有力有效保障大局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叁是以更优的方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促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秉持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整合“四大检察”一体优势,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积极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县矛调中心的前沿窗口作用,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的深度融合。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办公室为载体,构建“一府两院”通力协作新格局,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办案加强社会治理问题的分析研判与对策研究,以检察自觉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是以更新的思路优化检察产物,持续擦亮盐检创新特色品牌。紧跟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紧抓数字赋能检察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案件码”等改革创新先行优势,加大探索研发力度,加快版本迭代升级,着力构建具有海盐辨识度的配合制约监督新样板。结合海盐地方区域特色,系统谋划,持续推进,努力将“山·海·湖”公益诉讼实践基地、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实践基地等特色品牌做深做强,不断将基础优势转化为创新成果。

五是以更严的要求淬炼忠诚底色,锻造一流盐检铁军。把对党的忠诚教育摆在第一位,坚持政治建检不动摇。紧紧围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检察权行使的动态监督。依托“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拼”等绩效晾晒平台,优化比学赶超、政策激励机制,营造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团队文化,努力把“勤善和美、勇猛精进”的新时代嘉兴人文精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和超强本领,争当改革尖兵、政法先锋。

各位代表!乘风破浪开新局,锚定目标再进发!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发扬“叁牛”精神,以昂扬向上的姿态、以铿锵有力的步伐忠诚履职,用检察担当换取人民群众的岁月静好,努力为海盐建设“一带叁城”、实现“十大梦想”、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贡献更大的力量!

 


《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工作报告》有关文字注释

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妇联、县教育局等11个部门出台《对于建立海盐县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明确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用人单位应履行前置审查义务,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审查。《意见》扩大了义务主体与审查对象范围,将非公立幼儿园、培训机构等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救助、看护、医疗的各类机构均纳入“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把保安、驾驶员、保洁员等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其他工作人员均列入审查范畴。

“最美守护”专项行动:聚焦留守儿童、智障残疾儿童、在押服刑人员家庭子女等特殊未成年群体,在全面摸底排查基础上,建立“一人一档一帮扶”信息档案库。发挥基层网格员、红色楼道长、基层团组织等群团力量,组建“最美守护员”队伍,为重点未成年人提供“一对一”式无缺位关爱。启动重点未成年人校园异常预警,对异常情况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

非诉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时,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行为确定的权利人向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使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制度。

案件码:2020年2月,受“健康码”分级管控思维启发,县检察院创新研发了“案件码”刑事案件质效管控系统。目的是为有效引导公安机关提升办案质量和强化刑事监督,防止案件“带病”移送审查,最大限度降低退补率与延长率。办案检察官在提前介入或者审查逮捕阶段,通过“案件码”系统对案件质量评分,系统根据评分自动生成红码、黄码和绿码,检察机关按照“红码退回、黄码待定、绿码受理”的原则分类受理案件。

单轨制一体化协同:通过跨部门的数据交换、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将案件纸质证据材料扫描成电子卷宗,通过政法一体化平台办案系统在公、检、法、司部门之间单轨运行,从而实现案件流转“卷宗不跑数据跑”。

全国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试点: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利用中国检察听证网,统一构建了面向社会公众直播公开听证全过程的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平台,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通过该平台开展听证直播。2020年3月,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决定组织开展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试点工作,并在全国确定43家检察院作为首批试点单位。

“八个一”专题警示教育:“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学习、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上好一堂党风廉政教育课、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进行一次‘身边的规矩’谈心式纪律教育、举办一次道德讲堂、开展一轮干警讲习活动、开展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为主要内容的“不忘初心 永葆清廉”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叁个规定”: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对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叁个规定”。

 

检察机关设有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法律咨询、案件受理、控告申诉、案件信息查询、律师接待等服务。检察服务热线: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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