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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工作报告

2008/2/23 12:40:49 人评论

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工作报告 2008年1月10日在海盐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检察长 李 越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07年检察工作的回顾 2007年,我院…

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工作报告

 


一、2007年检察工作的回顾

 

200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关心及配合下,在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叁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对于加强“两院”工作的意见,围绕我县“一城叁地”建设的发展主题,切实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

(一)全力维护和谐稳定,为“一城叁地”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我县在建设“一城叁地”、打造滨海新城的进程中,人流、物流、资金流的规模不断扩大,这对遏制严重刑事犯罪的工作增加了难度,也对检察机关强化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一年来,我院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密切协同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等部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的社会和谐稳定,为构建“平安海盐”、“法治海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14件540人,件数同比下降0.6%,人数同比上升5.9%;共提起公诉368件626人,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上升5.4%和1.6%。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将斗争的锋芒指向杀人、重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坚持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制度,如“9·21”河滨路故意杀人案等重特大恶性案件,我院均派员第一时间出席现场,参与案件分析,及时掌握案情,确保重大刑事案件及时迅速办理,增强了打击实效。所有的重特大恶性案件我院均在3日内经审查后批准逮捕,有力地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突出打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切实增强维护稳定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意识,突出打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犯罪,努力为大局服务,为稳定服务,为和谐服务。一是坚决打击涉赌犯罪活动。一年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涉赌犯罪的打击,共承办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赌博及由赌博引起的非法拘禁犯罪案件23件67人。二是注重打击涉农犯罪案件,在新农村建设中保障农村稳定和农民安居乐业。叁是对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犯罪给予坚决打击。一年来,我院批准逮捕寻衅滋事犯罪案件12件26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犯罪案件1件1人。四是重点打击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受理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6件30人,已提起公诉的案件经法院审理均作了有罪判决。

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正确理解和把握刑事司法政策,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中,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如在办理一起涉及6名犯罪嫌疑人的寻衅滋事案件中,对一名刚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考虑其是初犯、偶犯、从犯,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依法从宽处理。在办理一些因民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中,从有利于矛盾化解及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出发,建议公安机关对当事人以教育处理为妥,公安机关采纳了我院的建议。

创新办案工作机制。为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保质保量办理案件,我院立足自身,不等不靠,积极探索,大胆尝试,通过深化机制改革,实行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案件分流分类办理、案件例会、案件督查、公检法联席会议等制度,公诉部门还实行了办案期限承诺和对案件当事人办案期限告知制度,挖掘工作潜力,创造工作活力,达到案件质量与效率并举。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创建“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等活动。结合办案开展法制宣传,积极参与文明社区共建活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发案单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检察建议。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进一步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认真处理群众控告、申诉,全年共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8件,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打造清廉的政务环境

一年来,我院密切关注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新动向和新变化,始终把斗争锋芒指向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指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一年来,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5件15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件12人,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案件3件3人。所查办的这些案件中,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7件7人(内含副处级案件1件和现职副科领导干部案件2件2人),五万元以上大案10件10人,十万元以上特大案件6件6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0余万元。

深入查处窝案串案。继续将查处窝案串案作为反贪反渎办案的主抓手,通过深挖窝案串案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在核电系统立案查处5起受贿犯罪串案。根据群众举报,在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公司秦山核电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核电二四公司)一举立案查处了5起受贿犯罪串案,涉案金额达60余万元。在通元镇立案查处了原副镇长姜可平等3起镇、村、站办干部受贿案。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查处了4起贪污受贿窝案串案,将涉及多起受贿案件的行贿人陈国培以行贿罪进行了严厉查处,将潜逃在外的特大贪污犯罪嫌疑人、县劳动就业管理处失业保险股工作人员徐均抓获归案。在法律的震慑和政策的感召下,核电二四公司、建设系统、劳动保障系统有关涉案人员分别到我院投案自首。上述案件的被告人除徐均外均已侦终起诉并由县人民法院作了有罪判决,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积极查办渎职犯罪。反渎职侵权工作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院渎职侵权检察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并高配了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举行了反渎职侵权局挂牌仪式。同时健全机构,配强人员,改善装备,进一步开创了我院渎职侵权工作的新局面。一年来,反渎职侵权工作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视民生,关注民生,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导致国家资产流失,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作为查办案件的主攻方向,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保障民生。立案查办了3起渎职犯罪案件,其中通元镇交通管理站原站长王雪华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贪污罪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通过办案,还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

坚持依法文明办案。坚持“依法、文明、安全”的原则,积极转变侦查思路,不断提高办案人员依法文明办案的意识和水平,严格规范办案行为,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看守所设置检察专用审讯室等保障性措施。快侦快结,把好案件质量关,达到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年内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认定犯罪数额与起诉以及判决时认定的犯罪数额基本一致,没有出现大的变化。所办案件除1件外均已判决并生效,所有案件的被告人在庭审中都没有出现翻供情况,认罪服判,贪污贿赂案件的被告人在一审判决后均没有提出上诉。实施案件回访制度,及时回访年内已判决生效的职务犯罪案件人犯。从实行案件回访制度来看,职务犯罪案件人犯对检察机关文明办案表示满意。在走访人大、政协、政法委和检察机关廉政执法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听取意见时,普遍认为检察机关在内部监督方面出实招,敢叫真,促进了队伍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在县预防职务违法犯罪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与县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以贯彻落实《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为契机,坚持打防并举,扩大办案效果。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精神,我院与县监察局、县审计局一起召开联席会议,着手建立共同监督指导预防职务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院内设科室职务犯罪预防科更名为职务犯罪预防局,为全面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充分运用“海盐职务违法犯罪预防网”和新闻媒体,宣传办案成果,揭露职务犯罪危害,营造预防职务犯罪的舆论氛围。结合查办案件,利用典型案例,到县经济开发区、海盐叁地自来水有限公司、武原镇等部门、单位与乡镇上警示教育课和预防辅导课,协助核电二四公司到监狱开展现场警示教育,累计受教育者愈千人次。针对近年来全县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乡镇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频发的实际,结合查办案件情况,积极向县委提出了“对于加强全县预防农村职务犯罪工作,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得到了县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要求县纪委和我院联合发文,县委转发全县予以执行。

(叁)加强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努力营造依法办案的社会环境

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的职能是保障司法公正的一道重要防线。一年来,我院在“一城叁地”建设中切实发挥好这一职能作用。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广开案源渠道,加大刑事立案监督力度,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件10人,年内结案率100%。

加强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2件,立案审查9件,对认为判决裁定确有不当的,建议提请抗诉、提请抗诉或建议纠正。全年共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5件,再审改判1件,经调解改变原判决结果1件。同时,对判决裁定无明显不当、申诉理由不成立的案件,不立案作息诉处理3件,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法律解释和宣传工作,尽量使当事人心服口服地息诉服判,做好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

依法履行刑罚执行监督。在驻所检察中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重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重点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对近叁年来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了全面清理。核查发现脱管罪犯3人,漏管罪犯2人,并督促监管机关落实了监管措施。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促进检察自身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加强检察自身建设,是促进公正执法、推进检察工作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更是在“一城叁地”建设这个全局工作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的必然要求。一年来,我院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体检察干警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秉公执法,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我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6名干警获得省市级表彰。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院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带头执行规章制度,带头加班加点,深入办案第一线,极大地鼓舞了检察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研究制定我院在全县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中具体工作措施。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体干警进一步坚定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从日常工作细节入手,大力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加强对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自查自纠自评,切实改进执法作风。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弘扬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守纪承诺书,强化“一岗双责”。把廉政教育延伸到家庭,一年来,我院持之以恒地推行“家庭助廉”工程,动员干警家属共同承担起廉洁从检的责任,有效地防止了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继续保持恢复重建以来队伍零违纪的记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从遵守宪法原则、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让人民满意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定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我院对于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情况的报告。依法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积极参与办理县十叁届人大一次会议《对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开放和谐福地建设的议案》的办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接受人大监督的制度,切实加强了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人大的监督支持,有力地促进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和队伍建设。同时,我院还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政协的联系,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聘(选)任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为新一届廉政执法监督员和人民监督员,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来自社会各层面的监督,切实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从而确保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

 

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与县政府、县政协及县级机关有关部门的关心配合、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和全县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我院的工作在新一届院党组的领导下,开好局起好步,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在工作创新、亮点工作方面还需要作出更多的探索和更大的努力;队伍执法素质与法治要求仍存在不相适应之处,尤其是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仍较为缺乏;科技装备还不能完全满足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需要,等。我们决心加倍努力,采取切实措施,使这些不足和薄弱环节逐步得到解决。

 

二、2008年检察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县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打造“一城叁地”的宏伟蓝图。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做好下一步的检察工作意义特别重大。2008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叁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创业富民,创新强县”战略,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上下功夫,着力在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上下功夫,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构建“平安海盐”、“法治海盐”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立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努力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县”战略的实施,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认真贯彻县委对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把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委对于加强“两院”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县委《对于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两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牢固树立和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从体制上、机制上、保障上进一步夯实检察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发展。

(叁)抓好以办案为重点的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要继续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加大办案力度,高度重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正确处理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办案效果的关系,注重办案力度、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有机统一,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加强批捕起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特别是要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要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批捕起诉各个环节,配合上级院重点对刑事和解机制开展调查研究。要更加重视和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公司、进单位”活动。积极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做好上访当事人的疏导教育工作,有效化解和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廉政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继续突出查办大要案,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办案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切实规范办案行为,确保办案“依法、文明、公正、效率”。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贯彻《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要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突出重点,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立案监督要把重点放在社会危害大、群众反响强烈、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案件上,确保成案率,提高结案率。刑事审判监督要着力加强抗诉工作,提高抗诉的抗准率和效果。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要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动态监督和超期羁押预警工作。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要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建议提请抗诉、再审建议等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提高监督质量,同时加强服判息诉工作,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更好地消除不和谐因素。

(四)进一步加强检察自身建设。着重抓好四个方面:一是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和探索对干警八小时内外监督的新形式、新途径,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确保队伍违法违纪零纪录。二是努力探索检察工作新亮点。要注重在挖掘和发扬亮点工作上下功夫,不断打造检察工作新亮点,在工作创新上走在前列。叁是扎实抓好检察人才建设。要继续重视干警队伍业务素质的提高,加强岗位练兵。支持和鼓励新录用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资格考试,取得检察官任职资格。培养更多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多管齐下,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四是进一步做好科技强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改善和提高办案工作设备、设施,以满足执法办案的需要。 

各位代表,2008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叁十周年,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建立和恢复过程中值得纪念的一件大事。让我们在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围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推进检察工作同步走在时代前列”的主题,公正执法,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为加快建设“一城叁地”,构建平安、法治海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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