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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构建叁大机制推进执法办案精细化

2014/1/28 9:48:57 人评论

县检察院将构建案件管理监督机制,通过规范各类刑事案件,实行统一受理、初审登记、分流移送、文书制作等,

我院构建叁大机制推进执法办案精细化

    为进一步实现执法办案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近日,我院出台了《执法办案精细化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要构建叁大机制推进执法办案精细化。县检察院将构建案件管理监督机制,通过规范各类刑事案件,实行统一受理、初审登记、分流移送、文书制作等,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规范化管理;通过对受理和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和办案期限进行跟踪、预警、监控和督促,加强流程监督和管理,推进案件流程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同时,构建案件审查督查机制,通过对不批捕、不起诉、撤案、撤回起诉等重点案件质量的审查、督查和评查,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此外,还将构建案件分析评价机制,运用检察业务运行情况定期统计分析,加强对检察业务运行情况的综合分析并作出客观评价,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服务领导统筹各项检察业务活动。

  叁大机制的构建将推进执法办案叁个精细化。一是程序精细化。通过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跟踪的工作要求,使每一名检察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和相关执法办案规章制度,努力使各办案部门在程序上更加规范和标准。二是实体精细化。要求每一名检察执法人员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平等适用法律、罪刑相适应和证据裁判五大原则,推进办案实体精细化。叁是诉讼监督精细化。通过构建精细化的刑事立案监督,精细化的侦查活动监督,精细化的刑事审判监督,精细化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以及精细化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等五种诉讼监督模式,切实提高监督能力,加大监督的力度。

据2014年1月22日《嘉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