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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课堂 | 一张银行卡能卖几百块,这样的“馅饼”你敢要吗?

2021/9/10 18:36:56 人评论

卖一张银行卡就能赚700块,这样的“馅饼”你敢要吗?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银行卡作为支付结算的重要工具,已成为诈骗分子眼中的“香饽饽”。有人为了蝇头小利,向不法分子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以为不会被人发现,更不会构成犯罪。结果真的是这样吗?一起来看看——/ …

卖一张银行卡就能赚700块,这样的“馅饼”你敢要吗?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银行卡作为支付结算的重要工具,已成为诈骗分子眼中的“香饽饽”。有人为了蝇头小利,向不法分子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以为不会被人发现,更不会构成犯罪。结果真的是这样吗?一起来看看——

/ 案情回顾/

2020年9月至10月期间,陈某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2套银行卡(包括U盾、手机卡等材料),以每套700元的价格出售给上家,获利人民币1400元。后查明上述银行卡被诈骗分子用于支付结算诈骗资金,有被害人报案的金额达人民币208万元。

问题来了:陈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处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中,陈某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两套银行卡卖给他人,最终该银行卡被用于支付结算诈骗资金,且卡内流水金额达到构罪标准,其行为触犯刑法。

最终,经海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某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莫贪小便宜吃大亏,最后触犯法律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