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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机关党总支再添荣誉 获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15/7/2 15:53:40 人评论

2013年6月,被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渎职检察厅评为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个人,2014年1月

  6月29日,在我县召开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表彰大会上,我院机关党总支荣获2013年至2014年度县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我院预防局局长宋建良同志被评为2013年至2014年度县级优秀共产党员。

  我院机关党总支下设综合线、刑检线、自侦线和老干部四个支部,现有党员70名,其中在职党员50名,在职党员占全院总人数的70%以上。近年来,我院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坚持把推进党的建设与推进检察事业紧密结合,用党的坚强领导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全体党员树立正确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在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建设者、捍卫者的作用。党总支先后荣获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浙江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海盐县潮源先锋,连续19年被评为县级优秀基层党组织,2001年成为海盐县机关第一个五星级党支部,并始终保持这项荣誉,走在了创先争优的前列。院集体先后获得全国人民满意检察院、全国先进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并在文明接待室、青少年维权岗、巾帼文明岗的创建中均获得国家级荣誉。

  宋建良同志认真履职,廉洁自律,团结带领全科室同志努力拼搏,锐意进取,特别是自2014年10月担任预防局局长以来,主动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取得了显着成绩。2013年6月,被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渎职检察厅评为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个人,2014年1月,获第四届浙江省优秀检察官称号,同年,获评海盐县十佳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