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

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欢迎您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检察动态

嘉兴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

2011/9/20 7:25:01 人评论

根据《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对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浙江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方案(

  嘉兴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

  &苍产蝉辫;

  根据《97精产国品一二三产区对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浙江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和《嘉兴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选任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拟在全市范围内选任嘉兴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现将选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条件

  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有选举权和被选

  举权;(叁)年满二十叁周岁;(四)公道正派,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五)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一)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二)受过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处罚的;(叁)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下列人员不宜担任人民监督员:(一)党委、政府及其组织部门的负责人;(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人员;(四)执业律师、人民陪审员;(五)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二、选任程序

  人民监督员选任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推荐或自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社会公示、选任公布、颁发证书等环节。

  叁、名额分配

  全市共56名,其分布为:南湖区6名、秀洲区6名、嘉善县8名、平湖市8名、海盐县8名、海宁市10名、桐乡市10名。

  四、任职期限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五、注意事项

  1、自即日起接受单位推荐与公民自荐,推荐与自荐报名截止日为20111015日。

  2、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可向所在地的县(市、区)民人检察院推荐;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向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自荐报名,也可直接向选任委员会办公室和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自荐报名。

  3、推荐和自荐需填写《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推(自)荐表》,并提供如下材料:1寸彩色近期证件照3张和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推荐人员应提供单位工作和职务证明;自荐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的工作和职务证明材料。

  如有不明事项请与选任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

  陈伟良 电话:82716872

  周建军 电话:82718121

  嘉兴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委员会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日